關于做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工作的意見
發布時間:2016-08-01 來源: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精神,
進一步推動全省小額貸款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引導民間資本依法守規經營,增強小額貸款公司服
務“三農”和小企業的能力,現就做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小額貸款公司是在縣(市、區)工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的非公眾金融機構,在辦理房屋、股
權、機器設備、車輛、知識產權等他項權利抵(質)押登記時,比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待,相關
事項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抵押貸款收費的通知》(遼政辦發〔2001〕93號)執行。
二、各市政府負責組織金融辦(局、委)、工商、公安、稅務等相關部門,對未經批準、擅自設
立小額貸款公司或在企業名稱中冠以“小額貸款”字樣,以及其它擾亂小額貸款公司正常經營的
行為予以取締或整改,為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創造規范、健康的市場競爭環境。
三、人民銀行沈陽分行要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征信系統,實現其對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的有
效查詢,降低經營風險;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征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
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四、鼓勵銀行業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在業務合作、技術咨詢、產品開發、資金結算、客戶信息交
流等方面展開合作與交流。對符合融資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銀行業機構要依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積極給予資金支持,利率應按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五、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的政策。針對小額貸款公司向弱勢群體創
業、“三農”和小企業等發放貸款,可制定風險補償辦法,補償標準可掌握在上述貸款范圍年度貸款
余額合計的5‰。
六、運營期滿半年、經考評達到優秀的遼寧省小額貸款公司協會會員單位,經省政府金融辦批
準,可適當增加業務范圍。
七、省稅務部門負責統一監制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發票。
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任重道遠,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監管,做好服務,
全力推動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省政府金融辦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