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發布時間:2016-08-01 來源:
遼金辦〔2010〕1號
各市金融辦(局、委):
為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增強其為“三農”和中小企業服務的能力,經省金融辦研究,將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辦理股權(或股份)變更等事項補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金的49%;其它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金的10%。
二、小額貸款公司股東變更股權(或股份)時,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并報請省政府金融辦批準。變更時應提交的材料:
(一)《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股權(或股份)變更的申請》,主送省政府金融辦,內容包括變更原因及說明,變更前后股東持股比例、金額明細表。
(二)市政府金融辦審核出具的書面同意意見書。
(三)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四)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權(或股份)變更的決議書原件。
(五)股權(或股份)變更后的公司章程、全體出資人的出資協議書原件。
(六)出資人以自有資金出資的承諾書。
(七)出資人為新股東的:1、企業股東須提交企業信用報告書和工商、稅務、勞動部門出具的依法合規經營證明,以及企業法人代表的信用報告書和無犯罪記錄證明;2、個人股東須提交信用報告書和無犯罪記錄證明。
(八)注冊資本金增加時,需提交增資部分的驗資報告。
(九)省政府金融辦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小額貸款公司可在本市范圍內設立營業網點,但不得投資設立除小額貸款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企業。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