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金辦發〔2014〕6號 關于調整小額貸方式等款公司審批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8-01 來源:
遼金辦發〔2014〕6號
關于調整小額貸方式等款公司審批事項的通知
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縣、昌圖縣金融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便于各市高效開展小貸公司試點工作,促進我省小貸行業持續發展,省政府金融辦經過認真研究,決定對小貸公司審批方式等事項進行如下調整。
一、將小貸公司及其分公司等營業場所的所有權、消防、安全證明材料交由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
二、將小貸公司的名稱和地址變更審批工作交由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辦理
小貸公司出現名稱和地址變更時,由所在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審批并核發批復文件;之后由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將變更批復文件上報省政府金融辦備案。
三、將小貸公司注銷工作交由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辦理
將小貸公司注銷流程由原來的小貸公司遞交申請、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出具審核意見并報我辦批準同意后,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調整為小貸公司經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批準同意后,即可在當地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注銷手續;注銷完畢后,由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向我辦備案。
四、將小貸公司的代辦點審批工作交由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辦理
小貸公司向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申請開辦代辦點,由所在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審批并核發批復文件;之后由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兩縣金融辦將批復文件上報省政府金融辦備案。
五、將全省小貸公司培訓工作交會省小貸協負責
將全省小貸公司高管和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交給省小貸協會負責,我辦作為指導部門對培訓工作進行指導。
特此通知
省政府金融辦
2014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