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金辦發〔2015〕1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小額貸款公司分類監管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8-01 來源:
遼金辦發〔2015〕1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小額貸款公司分類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金融辦(委、局),綏中、昌圖縣金融辦,各小額貸款公司:
2014年,省政府金融辦將小額貸款公司(以下簡稱小貸公司)的現場檢查工作融入監管評級中,實施了“以評代檢、分類監管”的行業監管,推動了全省小貸公司的依法守規經營。為確保分類監管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監管部門要提高認識,協助省政府金融辦做好轄區內小貸公司的監管評級和現場檢查工作。對不積極協助開展相關工作的市、縣,省政府金融辦取消其1年內新設小貸公司的資格。
二、各市、縣監管部門要依據省政府金融辦監管評級結果,結合《遼寧省小額貸款公司分類監管措施》(遼金辦發【2013】65號)有關規定,對轄區內小貸公司實施分類監管。對于存在重大違規行為或風險隱患,以及拒不整改的小貸公司,由市金融辦(委、局)上報省政府金融辦,省政府金融辦將依據《遼寧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暫行管理辦法》(遼政辦發【2008】81號)第四十條和《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現場檢查處理意見》(遼金辦發【2011】30號)有關規定處理。
三、小貸公司必須無條件接受并積極配合省政府金融辦開展監管評級和現場檢查工作。凡以各種不正當理由拒絕或阻撓監管評級和現場檢查的,由省政府金融辦撤銷其開業批復,并通知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四、監管評級結果在CC級(含)以下的小貸公司,由省政府金融辦人員撤銷其開業批復,并通知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各市、縣監管部門和小貸公司要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本通知精神,主動配合做好監管評級和各項現場檢查工作,確保全省小貸行業穩定、健康發展。
特此通知
省政府金融辦
